禁种铲毒倡议书——致全乡广大居民的一封信
2024-04-28 14:38:3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板江乡禁毒办 | 编辑:邹昂志 | 作者:向翠 邹昂志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284

广大村民朋友们:

春暖花开,正是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开花结果的时期,在毒品的制造过程中,很多植物为毒品的生产提供了原料,这些植物被称为“毒品原植物”,罂粟、大麻和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,大量或长期服用会造成神经障碍,对记忆和行为造成损害,并影响免疫系统。

珍爱生命、远离毒品,从禁种毒品原植物开始。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,提高广大村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,安全感,板江乡特发出以下倡议:

一、积极倡导健康、科学、文明的生活方式。努力从我做起,从家庭做起,不非法种植、买卖或食用毒品原植物、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、监督员、战斗员和爱心使者。

二、努力构筑禁毒、拒毒的思想防线。增强禁毒法律意识,提高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,构筑拒毒防毒的牢固防线。关爱自己的家人,积极劝告、提醒自己周围的人珍爱生命,拒绝毒品。用爱心使身边的家人、朋友远离毒品的危害。

三、增强法律意识,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坚决说“不”。大烟苗不是菜,种一株也违法。切实增强“禁种铲毒、人人有责”的社会责任感。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,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打击处理涉毒案件。

四、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: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拘留,并处三千元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,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五、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可依法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
六、对积极检举揭发、协助收缴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,举报非法种植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将给予现金奖励。

广大村民朋友们,让我们携起手来,自觉远离毒品、抵御毒品诱惑,坚决不种植毒品原植物,为构建和谐、无毒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举报电话:0730-6590088


板江乡人民政府

2024年4月28日



责编:邹昂志

来源:板江乡禁毒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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